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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4-21

         我叫张金星,经 4月1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我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衷心感谢组织的关心和信任!面对新的岗位,我在倍感荣幸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活力人社、贴心人社、品质人社、幸福人社”的工作目标,抓班子带队伍,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县作出新贡献。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强化政治建设。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的要求,时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服从县委、政府的领导,强化班子团结、构建和谐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从大局、稳定、发展出发,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严治党、保廉政、提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风险点管控、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进一步突出“干部作风好、原阳人社兴”这一主题,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维护人大权威,将本人的职务行为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置于法纪、群众监督之下,忠诚担当,勤奋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队伍。

 

 

承诺人:张金星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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