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01
(2016年11月22日原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切实提高县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积极性和建议质量,促进办理单位更好的办理代表建议,提高办理实效,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特制定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一、评选的时间及名额
每年从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中评选出优秀人大代表建议10-20件,办理先进单位5-7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人大代表建议的评选条件
1、建议的内容为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建议内容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3、建议对促进我县相关方面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依法办理后取得了较好实效。
4、建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文风朴实,字迹工整。
(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1、办理流程规范。办理单位领导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分工明确,制定的办理方案科学有效。
2、办理制度健全。能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
3、办理过程注重沟通。能够在办理前积极与代表沟通,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后态度诚恳,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亲自登门走访的形式,听取代表意见,认真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4、办理结果代表满意度高。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其中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或经承办单位解释或重新办理后代表表示满意。
5、答复质量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且答复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格式规范、措施具体、文字精练、表达准确、态度诚恳。
6、办理方式方法有创新。能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现场办公、上门走访和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能结合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内容举一反三,积极主动的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办理质量。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负责。
(二)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推荐名单由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