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明永 李耀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原人常〔2018〕19号
原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明永 李耀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长王保明同志的提请,经2018年8月21日原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王明永同志为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李耀林同志的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18年8月21日